头痛感冒发烧,去医院打个点滴,是许多市民的就诊习惯。不过,市卫生计生委(下称市卫计委)11月21日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市卫字〔〕21号),要求从年1月1日起,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市区、各县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驻桂、医院、医院、医院等)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那么,我市为什么要统一叫停门诊输液室?成人确需输液怎么办?医院作为全市首医院,试行效果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一、全面“叫停”门诊输液卫计委称旨在减少滥用抗生素现象
记者了解到,从近几年开始,全国多医院门诊输液治疗。在全区,柳州市已于年10月1日起全面叫停“门诊输液”,而从今年8月1日起,医院在全市率先叫停门诊输液。
“叫停”门诊静脉输液是医改新趋势,旨在尽可能减少滥用抗生素现象,纠正市民不良用药习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对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缓解群众就医负担等有重要的意义。
鉴于儿童病情变化快,要依据病情变化和身体状况随时调整给药途径和方式,特别是在当前儿科医疗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尚不具备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的时机。急诊科主要接诊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开放静脉通道建立给药途径,也不适应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管理。
医院、医院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相关“叫停”通知。同时,在医院的醒目位置设置有关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工作安排的预公告和公告,合理调整医疗资源,确保就诊患者有序就医。
二、确定要输液需经医生严格诊断全面叫停门诊输液后,那么,对于那些确有需要输液治疗的患者如何诊断?市卫计委医政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是否具备静脉输液条件,须医生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静脉输液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医院门诊部主任钮晋红表示,一个成年人如果只是普通感冒,口服药就可以了,但如果伴随呕吐、腹泻、脱水等症状,才允许输液。老人和小孩也是这样,如果是一般的发烧口服就能解决,没必要静脉输液。总而言之,是否输液由医生严格诊断,请患者遵医嘱。
有市民问,以往有不少医生不管是否有指征,动辄就给输液,如何杜绝这种情况发生?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将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医师要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我们也参考外地做法,经征求意见,市卫计委确定了门、急诊原则上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52种常见病多发病。
同时,加强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有效控制抗菌药物使用。二是要组织多学科专家、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三是要加强儿科门诊、急诊科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力度,逐步降低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比例和药量。
此外,还将健全静脉输液管理的评价、考核、奖惩等制度。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门诊静脉输液的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符合要求,仍开展门诊静脉输液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试行3月 医院门诊输液下降51.3%今年8月1日起,医院在全市率先“取消门诊输液”,作为桂林首家吃“螃蟹”的医院,试行3个月以来,效果如何?
医院门诊部副主任唐双胜告诉记者,医院于8月1日起试运行“取消门诊输液”措施,从试运行效果来看,门诊抗生素的使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1.3%,急诊输液没有增加,也没有接到任何患者投诉。
取消门诊成人输液后,对门诊正常诊疗有影响吗?医院院长杜振宗认为,取消门诊成人输液后,对门诊正常诊疗影响不大,医院收入尽管有所减少,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这不算什么。点开链接制作企业彩铃广告彩铃
在刚取消门诊输液时,不少市民担心门诊不可以输液,那么患者会“被急诊”“被住院”吗?对此,唐双胜表示,从叫停门诊输液3个月以来,急诊和住院部输液量没有因此而增加。无论急诊还是住院都需要有一定医学指征,且门诊转急诊或住院,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是增加的,特别是住院还有起付线的设置,患者没有必要为了打点滴而去看急诊或住院。更重要的是,医院已经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成本反而越高,医院输液没有利益驱动,不会让患者因为输液而“被急诊、被住院”。
从年元旦起,医院门诊打点滴被叫停。那么,对二、医院以外开展门诊静脉输液的其他医疗机构怎么管理?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医院(含专科)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开展静脉输液,对不符合要求,仍开展门诊静脉输液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就目前来说,现在医疗卫生机构输液“大户”主要集医院,医院抓起。医院目前不执行“禁输令”,医院可随意进行门诊静脉输液。医院医生开门诊静脉输液处方都有严格的控制。市卫计委也将于近期出台专门的措施加强对上述医疗机构开展门诊静脉输液的监督和管理。
这52种疾病其实不用输液一、内科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需要补充钾镁激化液的除外)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二、外科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三、妇科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功血)
四、儿科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无明显呕吐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无合并肺部感染者。
医院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停止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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